摈(擯)bìn(ㄅ一ㄣˋ)
⒈ 排除,抛弃:摈弃。摈除。摈黜(罢黜并放逐)。摈诸门外。
⒉ 古同“傧”,迎宾。
摈字UNICODE编码U+6448,10进制: 25672,UTF-32: 00006448,UTF-8: E6 91 88。
摈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摈字收录于 现通表 。
discard、get rid of
形声:从扌、宾声
exclude, expel, reject; usher
◎ 摈
擯 bìn
〈动〉
(1) 排斥;弃绝 [discard;get rid of]
摈,相排斥也。——《玉篇》
贤者摈于朝。——《淮南子·说林训》
六国从亲以摈秦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
已摈忧患寻常事,留得豪情作楚囚。—— 恽代英《狱中诗》
(2) 又如:摈兑(除掉;以命换命);摈落(排去,弃而不用);摈压(受到排斥压迫)
(3) 通“傧”。导引宾客 [guide]
宗人摈。——《仪礼·有司彻》
君召使摈,色勃如也。——《论语·乡党》
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。——《周礼·司仪》
凡四方之使者,大客则摈。——《周礼·小行人》
摈斥、摈除、摈黜、摈弃
擯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 康熙筆画:18画,部外筆画:1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必仞切,賓去聲。斥也,棄也。《崔寔政論》寡不勝衆,遂見擯棄。
又與儐同。導賓也。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,在主曰擯,在客曰介。《禮·聘義》卿爲上擯,大夫爲承擯,士爲紹擯。《疏》承者,承副上擯也。紹者,繼續承擯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行人》凡四方之使者,大客則擯。《註》擯而見之王,使得親言也。
又《正韻》民切,音賓。義同。通作賓。俗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