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中国古代一般称属于中央系统的官员为京官,以别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。唐代的尚书、中书、门下三省长官以下,都称为京官。
英capital officials;
⒈ 指在京师任职的官员,对地方官而言。
引《北齐书·崔劼传》:“世门之胄,多处京官,而 劼 二子 拱 撝 并为外任。”
唐 贾岛 《和刘涵》诗:“京官始云满,野人依旧閒。”
郭沫若 《反正前后》第二篇二:“﹝大哥﹞ 宣统 二年(1910年)在 北京 考上了法科举人,得到了七品小京官的头衔,分发在法部衙门里行走。”
引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八:“唐 自相辅以下,皆谓之京官,言官於京师也。其常参者曰常参官,未常参者曰未常参官。国初以常参官预朝謁,故谓之升朝官,而未预者曰京官。”
⒈ 在京师任职的官员。
引《北齐书·卷四二·崔劼传》:「世门之胄,多处京官,而劼二子拱、㧑并为外任。」
唐·贾岛〈和刘涵〉诗:「京官始云满,野人依旧闲。」
⒉ 职官名。宋代不能参预朝谒的京师官员。
引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·卷八》:「唐自相辅以下,皆谓之京官,言官于京师也。其常参者曰常参官,未常参者曰未常参官。国初以常参官预朝谒,故谓之升朝官,而未预者曰京官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