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 清 称官阶不到从九品的职官。参阅 明 王三聘 《古今事物考·爵禄》。
引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:“凡文官之品九,品有正、从,为级一十八。不及九品曰未入流。”
《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·靖逆将军奕会办广东军务折档》:“以上九名,均请以未入流归部,不论双单月,遇缺即选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四回:“我屈着指头算道:‘降级是降正不降从的,降一级便是八品,两级九品,三级未入流,四级就是个平民。’”
亦省作“未入”。 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七一回:“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,虽是个从九、未入,他那进款可了不得。”
⒈ 明清称凡未入九品的官吏为「未入流」。后比喻为未达到水准。也作「不入流」。
引《明史·卷七二·职官志一》:「凡文官之品九,品有正从,为级一十八。不及九品曰未入流。」
例如:「他的作品根本未入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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