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西藏旧分康(喀木)、卫、藏、阿里四部。
⒈ 西藏 旧分 康 ( 喀木 )、 卫、藏、阿里 四部。 清 雍正 年间划 康 部 宁静山 以东地归 四川省,以西与 卫 部合并称 前藏 ; 藏 部称 后藏。
⒈ 西藏地方的中部。东界前藏,西界阿里,南界不丹、尼泊尔,北界新疆;雅鲁藏布江横贯其间。境内湖沼罗列,物产颇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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