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老子》:“和其光,同其尘。”
⒈ 后以“和光同尘”指随俗而处,不露锋芒。
引《老子》:“和其光,同其尘。”
王弼 注:“无所特显,则物无所偏争也;无所特贱,则物无所偏耻也。”
吴澄 注:“和,犹平也,掩抑之意;同,谓齐等而与之不异也。镜受尘者不光,凡光者终必暗,故先自掩其光以同乎彼之尘,不欲其光也,则亦终无暗之时矣。”
《后汉书·张奂传》:“吾前后仕进,十要银艾,不能和光同尘,为谗邪所忌。”
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嵇叔夜 排俗取祸,岂和光同尘之流也?”
宋 罗大经 《鹤林玉露》卷九:“柳下惠 视袒裼裸裎,焉能浼我,可谓和光同尘矣。”
郭沫若 《南冠草》第三幕:“象 杜九皋 他们不是在走这样的路吗?表面上和光同尘,骨子里灭满兴汉。”
引语本《老子·第四章》:「挫其锐,解其纷;和其光,同其尘。」
引《晋书·卷一·宣帝纪》:「和光同尘,与时舒卷,戢鳞潜翼,思属风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