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民国时期文官的第三等,在简任以下,委任以上。
⒈ 一种文职官员官等,在简任之下,委任之上,第六职等至第九职等皆属之。由各机关首长荐举,呈请中央政府任命。也作「荐任」。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荐任 ”、“ 薦任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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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jiàn rèn ”、“ jian ren ” 或 “ jianren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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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荐任 ”,输入 “ jr ” 或 “ JR ” 均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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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荐 ”、“ 任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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