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 元 教坊司管理乐工的属官。
引宋 灌圃耐得翁 《都城纪胜·瓦舍众伎》:“色有色长,部有部头。”
《宋史·乐志十七》:“教坊,本隶宣徽院,有使、副使、判官、都色长、色长。”
元 关汉卿 《金线池》第四折:“张千,你取我俸银二十两,付与教坊司色长。”
⒈ 旧时教坊中女乐的乐官。
引《宋史·卷一四二·乐志十七》:「教坊本隶宣徽院,有使、副使、判官、都色长、色长、高班、大小都知。」
宋·吴自牧《梦粱录·卷二〇·妓乐》:「旧教坊有筚篥部、大鼓部、拍板部。色有歌板色、琵琶色、筝色、方响色、笙色、龙笛色、头管色、舞旋色、杂剧色、参军色等。但色有色长,部有部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