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占先一着。
例常恐祖生先吾着鞭。——《晋书·刘琨传》
逢时当自取,有尔欲先鞭。——高适《别韦兵曹》
首着先鞭。
英take precedence;
⒈ 后因以“先鞭”为先行、占先的典实。
引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语新语·赏誉》“少为 王敦 所叹” 刘孝标 注引《晋阳秋》:“刘琨 与亲旧书曰:‘吾枕戈待旦,志梟逆虏,常恐 祖生 先吾箸鞭耳。’”
唐 高适 《别韦兵曹》诗:“逢时当自取,有尔欲先鞭。”
王毓岱 《乙卯自述一百四十韵》:“先鞭争跃马,多难患张鴟。”
鲁迅 《二心集·“硬译”与“文学的阶级性”》:“那时他还是革命文学家,便在所编的《文艺生活》上,笑我的翻译这书,是不甘没落,而可惜被别人着了先鞭。”
⒈ 抢先一步。语本比喻先己立功。清·王鹏运〈八声甘州·是男儿万里惯长征〉词:「试问今谁健?慷慨著先鞭。」
引《晋书·卷六二·刘琨传》:「吾枕戈待旦,志枭逆虏,常恐祖生先吾著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