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根据法律议罪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鲍勋传》:“詔曰:‘ 勛 指鹿作马,收付廷尉。’廷尉法议:‘正刑五岁。’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法议 ”、“ 法議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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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fǎ yì ”、“ fa yi ” 或 “ fayi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法议 ”,输入 “ fy ” 或 “ FY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法 ”、“ 议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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