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名。掌管市场的治教政刑、量度禁令等。
⒈ 官名。掌管市场的治教政刑、量度禁令等。参阅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“司市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”郑玄 注:“司市,市官之长。”孙诒让 正义:“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,并掌国市政令、刑禁、货贿之事。”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,为物上、中、下之贾(价),各自用为市平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司市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sī shì ”、“ si shi ” 或 “ sishi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司市 ”,输入 “ ss ” 或 “ SS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司 ”、“ 市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