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南唐·李后主于佛前燃灯,以其明灭决定罪犯应否判处死刑,故称。
⒈ 亦作“决囚灯”。 南唐 李后主 于佛前燃灯,以其明灭决定罪犯应否判处死刑,故称。
引元 韦居安 《梅磵诗话》卷中:“曾景建 《金陵百咏·决囚灯》诗云:‘五详三覆始施刑,明灭兰膏岂足凭。可惜当年杀 严续,无人为益决囚灯。’序云:‘ 后主 听死囚,然佛灯决之。囚家赂左右窃益膏油,輒得不死。’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决囚灯 ”、“ 決囚燈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jué qiú dēng ”、“ jue qiu deng ” 或 “ jueqiudeng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决囚灯 ”,输入 “ jqd ” 或 “ JQD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决 ”、“ 囚 ”、“ 灯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