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评定罪责。
引《新唐书·王忠嗣传》:“军每出,﹝ 王忠嗣 ﹞召属长付以兵,使授士卒,虽弓矢亦誌姓名其上。军还,遗弦亡鏃,皆按名第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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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第罪 ”,输入 “ dz ” 或 “ DZ ” 均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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