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附加摊派,额外摊派。
⒉ 指额外增收赋税。
引《元典章·兵部三·禁止骚扰站赤》:“燕 南 河 北车站人户远年逃窜,有司不肯诣实申报,止是桩配见户包当。”《元典章·新集·户部·职田》:“各处官司往往不似旧例,却将公田桩配百姓。”
引《元典章·户部八·办理合行事理》:“民间若有门摊课程,止依 至元 十九年例徵收,不得分毫添答,非理桩配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桩配 ”、“ 樁配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zhuāng pèi ”、“ zhuang pei ” 或 “ zhuangpei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桩配 ”,输入 “ zp ” 或 “ ZP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桩 ”、“ 配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