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官府发给凭证。
引《元典章·户部五·典卖》:“今后典卖田宅,先行经官给据。”《元典章·吏部二·承荫》:“今后彼处在任官员身故,例依随时给据,付子孙收执,听候求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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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给据 ”、“ 給據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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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gěi jù ”、“ gei ju ” 或 “ geiju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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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给据 ”,输入 “ gj ” 或 “ GJ ” 均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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