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立标指示位置。
英mark;
⒈ 同标志,表明特征的记号或事物。
英sign; mark;
⒈ 记号,符号或标志物。用以标示,便于识别。
引三国 魏 嵇康 《声无哀乐论》:“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,五方殊俗,同事异号,趣举一名以为标识耳。”
一本作“摽识”。 宋 郭彖 《睽车志》卷一:“尝梦入冥,吏引至一处,若官府,两廡皆大屋,贮钱满中,各以官为标识。问之,曰:‘此俸禄也。’”
《醒世恒言·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“把盛油的桶儿,一面大大写个‘秦’字,一面写‘汴梁’二字,将油桶做个标识,使人一览而知。”
萧红 《王阿嫂的死》:“在村里, 王妹子、愣三、竹三爷,这都是公共的名称。是凡佣工阶级都是这样简单而不变化的名字。这就是工人阶级一个天然的标识。”
⒉ 标明;做出标志。
引宋 孟元老 《东京梦华录·驾幸临水殿观争标锡宴》:“预以红旗插於水中,标识地分远近。”
《元典章·刑部四·杂例》:“所养母狗一只,从来不曾咬人,以此不曾标识。”
⒈ 表明特征的记号。
引三国魏·嵇康〈声无哀乐论〉:「五方殊俗,同事异号,举一名以为标识耳。」
《醒世恒言·卷三·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「把盛油的桶儿,一面大大写个『秦』字,一面写『汴梁』二字,将油桶做个标识,使人一览而知。」
⒉ 标明、显明。
引宋·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·卷七·驾幸临水殿观争标锡宴》:「预以红旗插于水中,标识地分远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