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已有子女的女子因离婚或丈夫死亡带着子女再嫁,其后夫是她所带子女的继父;已有子女的男子因离婚或妻子死亡带着子女再娶,其后妻是他所带子女的继母。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,不得虐待或歧视。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继父母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jì fù mǔ ”、“ ji fu mu ” 或 “ jifumu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继父母 ”,输入 “ jfm ” 或 “ JFM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继 ”、“ 父 ”、“ 母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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