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制,收储漕粮之所,除北京通州各仓外,另设内仓,由户部直辖,供应内府、祭祀和接待外藩属国来使所需的粮食,教习官役的廪粟,牧马的饲料等。
⒈ 清 制,收储漕粮之所,除 北京 通州 各仓外,另设内仓,由户部直辖,供应内府、祭祀和接待外藩属国来使所需的粮食,教习官役的廩粟,牧马的饲料等。参阅《清通典·职官二》。
引《清会典·户部十二·内仓》:“内仓监督, 满洲 二人,掌内仓之出纳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内仓 ”、“ 內倉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nèi cāng ”、“ nei cang ” 或 “ neicang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内仓 ”,输入 “ nc ” 或 “ NC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内 ”、“ 仓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