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极端凶恶暴虐。
⒈ 极端凶恶暴虐。
引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“逆胡 尒朱兆 穷凶极虐,天地之所不容,人神之所捐弃。”
《南史·袁昂传》:“独夫狂悖,振古未闻,穷凶极虐,岁月滋甚。”
南朝 梁 任昉 《宣德皇后令》:“惟彼狡僮,穷凶极虐。”
亦作“穷凶极暴”。 宋 陆游 《上殿札子》三:“故自 金 虏猖獗以来, 靖康、建炎 之间,穷凶极暴,则有 绍兴 之和。”
明 方孝孺 《梁武帝》:“今其言谓:虽穷凶极暴之人,能幡然自悔,则可以成佛,是教人视为恶为无罪,而启侥倖之门也。”
⒈ 极端凶残暴虐。南朝宋·文帝〈诛徐羡之等诏〉:「穷凶极虐,荼酷备加。」也作「穷凶极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