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俗指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,共祭七次。
引清 抟沙拙老 《闲处光阴》卷上:“杨用脩 云:‘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,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。’今俗人死,每七日一设祭,谓之祭七。有先一日祭者谓之接七。至四十九日为断七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祭七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jì qī ”、“ ji qi ” 或 “ jiqi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祭七 ”,输入 “ jq ” 或 “ JQ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祭 ”、“ 七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